杞县西寨初中地面硬化、创新学校操场改造及东关小学操场改造项目第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18 19:45:43
项目概况 杞县西寨初中地面硬化、创新学校操场改造及东关小学操场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凭 CA 密钥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5-55 | ||||||||||||||
| 2、项目名称:杞县西寨初中地面硬化、创新学校操场改造及东关小学操场改造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681,960.14元 | ||||||||||||||
| 最高限价:1681960.1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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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概况:杞县西寨初中地面硬化、创新学校操场改造及东关小学操场改造。 5.2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5.3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5.4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5.5质量要求:合格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费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第二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提供近三个月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3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需提供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8月21日 至 2025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0:01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凭 CA 密钥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 | ||||||||||||||
| 3.方式: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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