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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标段:定点维修(二次)、三标段:定点加油(二次)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米林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标段:定点维修(二次)、三标段定点加油(二次)征集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HB-20241201

项目名称:米林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标段:定点维修(二次)、三标段定点加油(二次)征集公告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二标段定点维修:为5家(林芝市区内3家,米林市区内2家);三标段定点加油:为2家。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服务),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5)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标段:无;三标段供应商须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至 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方式:线下获取 ;1、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

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5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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