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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区级供热应急煤项目招标公告

购买区级供热应急煤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杰斯诺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2-08

项目概况

购买区级供热应急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4-00292

项目名称:购买区级供热应急煤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50000

最高限价(元):750

采购需求:查看

符合国家现行煤炭行业标准规范(GB5751-86)和《煤炭管理规定》。 发热量值:≥5000大卡/千克。收到基水分:≤7% 干燥基灰分:≤18%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1%含硫分:≤:0.25%

合同履行期限:分批送货,甲方提出需求后的2日内送到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8日13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在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2. 请供应商自行准备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现场解密或进行远程解密均可,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好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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