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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编制《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保护规划》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5000055

二、项目名称:编制《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保护规划》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975,000.00元97.0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13010000C13010000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老县城地震遗址保护范围面积266.22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以省政府原公布的建设控制地带为准(川府函[2014]199号),并对涉及周边群众利益和沙坝断层保护范围进行调整。遗址保护规划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三遗址·两馆·一中心”(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沙坝地震断层遗址、唐家山堰塞湖地震遗迹、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主馆、副馆和防灾减灾宣教中心)及其周边与抗震救灾主题紧密相关的各类文化资源与文物环境,进行保护规划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依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编制,规划深度应达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内容与深度,最终确认以省文物局批复通过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俊(采购人代表)、李柯、谢随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川财采[2020]74号规定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1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0001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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