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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污水站污泥处理项目(二次)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污水站污泥处理项目(二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污水站污泥处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院污水站在运行过程中,每日都有污泥产生,如不及时清理,将会影响污水站设备的正常运行,导致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为保证污水站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受影响,须定期对污水站各池体内沉积的污泥进行清运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拟采购污水站污泥清理处置的服务单位,医疗污泥属于危险危化废物,具有直接或间接传染性、毒性及其它危害性。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遵照就近处置原则,处置单位须为乌鲁木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置单位。2013年7月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管理公司与乌鲁木齐城市管理局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委托其处理医疗废物,协议中明确说明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管理公司为乌鲁木齐市政府指定唯一,一家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针对本项目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管理公司给新疆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唯一授权及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财政部74号令,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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