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禹州市浅井镇石英岩矿采矿权出让前期 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19 14:07:59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禹州市浅井镇石英岩矿采矿权出让前期 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117.159.53.11:60632/)自行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禹财公开采购-2025-3 | |||||||||||||||
| 2、项目名称: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禹州市浅井镇石英岩矿采矿权出让前期 技术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7,142,363.00元 | |||||||||||||||
| 最高限价:714236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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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分别为第一标段:地质勘探,编制《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及《评审意见》;提交符合要求的《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及《评审意见》;第二标段:提交符合要求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被委托人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3)投标人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招标入围单位公告中所示名单(豫自然资公告〔2025〕3号);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评估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被委托人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3月12日 至 2025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117.159.53.11:60632/)自行免费下载 | |||||||||||||||
| 3.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04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的最新版本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04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电话:0374-8112523 3.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3.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3.2开标时间前,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按照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等。 4.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服务指南”栏目的《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及其附件。 5.投标人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374-2961598进行咨询。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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