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郑监狱安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20 01:54:3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385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新郑监狱安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05月19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
| 2、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 3、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0日 - 2025年05月26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05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 4、原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5、原采购信息内容 |
| 1、企业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包含1000万元)的安防设施项目得1分,每提供一份合同金额500万元(包含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安防设施项目得0.5分,本项最高4分;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包含1000万元)的安防设施项目得1分,每提供一份合同金额500万元(包含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安防设施项目得0.5分,本项最高1分; 注: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②需提供相关证明证明材料为项目负责人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
| 变更为 |
| 1、企业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4分;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1分; 注: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②需提供相关证明证明材料为项目负责人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
| 6、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5日11时2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各潜在投标人尽快查阅本项目的更正信息,并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重新下载澄清修改文件。 2、本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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