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维保单一来源第二批(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055
二、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维保单一来源第二批(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2258号 | 255,300.00元 | 合计(总价):2553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120500 | C23120500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大山坪院区CT维保服务 | 泸州市中医医院大山坪院区CT室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组织验收,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及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等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茂(采购人代表)、陈延科、游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以其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按收费基准价下浮30%作为应支付的代理服务费,按收费标准下浮后计算代理费用不足5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5000元计算;按收费标准下浮后计算代理费用超过80000元的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80000元计算。分包时,代理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执行上述计算方式的金额,各包代理费用按各包所占项目预算比例合理分配。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48200019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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