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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气象局2025年塔城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增水试点作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塔城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增水试点作业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乐清大厦25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S-2025-127

项目名称:2025年塔城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增水试点作业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预算金额:310万元,购置 10 套焰炉(采购内容涵盖包括但不限于选点、地勘及安装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至 2025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乐清大厦2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3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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