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936号】鲁山县赵村镇人民政府赵村镇上汤村景区移动售货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20 23:47:44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鲁山县赵村镇人民政府赵村镇上汤村景区移动售货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5-156 | ||||||||||||||
| 2、项目名称:鲁山县赵村镇人民政府赵村镇上汤村景区移动售货房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2,584,453.00元 | ||||||||||||||
| 最高限价:258445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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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新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带挑空层平台1座,长56.8米,宽15米。平台上安装9米长7米宽2层钢筋混凝土预制移动售货房6座。造型屋面、供电、供水及排水配套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清单中全部内容 5.4 工期:75日历天 5.5 质量:合格 5.6 建设地点:鲁山县境内 5.7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须提供承诺书)。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9月23日 至 2025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逾期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行政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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