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博园酒文化标志物“开坛十里香酒坛” 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
| 文博园酒文化标志物“开坛十里香酒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YJ-2025-1104
项目名称:文博园酒文化标志物“开坛十里香酒坛”
预算金额:1061522.56
最高限价(如有):1061522.56
采购需求:采购两个不锈钢酒坛放于原 66°瓶两侧,东侧酒坛(大口径)设计高度为 11.8米,西侧酒坛(小口径)设计高度为 11.6米;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采用分散及远程异地评审。2.泊头市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8195299;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8181999;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4.本项目一律通过公告发布媒体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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