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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用汽车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警用汽车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坤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KC2025-XJ111

项目名称:警用汽车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38,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用汽车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8,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8,9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载货汽车汽车1(辆)详见采购文件138,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交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用汽车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1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用汽车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2024年任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坤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阴县凤凰国际三期2号楼1单元60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阴县凤凰国际三期2号楼1单元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2、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完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具体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3、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 月28日至2025年 10月30日,每日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工作日),手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至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沣东新城三桥新街630号搜宝中心A座12B06室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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