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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城区门楼牌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城区门楼牌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JX-CG- XJ -202500 2

二、项目名称: 泾县城区门楼牌采购项目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 山东海和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科嘉路4568号联东U谷中国算谷未来智造中心20号楼202B133

成交 金额: 壹拾捌万伍仟贰佰柒拾伍元伍角整 ( 185275.50 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壹拾捌万伍仟贰佰柒拾伍元伍角整 ( 185275.5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户室牌 2

品牌:吉昌

规格型号:270*170MM, JC02

数量:14183块

单价:7.8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姚能建 、 陈斌 、吴玥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2779.1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2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吴女士13966219878、杨先生1521270751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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