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交通设施项目招标公告(双盲、异地、分散)
| 项目概况 |
| 新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交通设施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02832500422001
项目名称:新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交通设施项目
预算金额:1049028
最高限价(如有):929000
采购需求:新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交通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3)【禁止】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重经营异常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1、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方式:异地分散盲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方式)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3.监督单位:迁安市财政局 0315-7605806 邮箱 qacgb123@163.com4.4.1本公告公开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4.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4.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网站进行账号注册,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唐山市】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市场主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完成后在“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相应采购文件。也可到唐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自主注册一体机上进行现场注册。详细注册流程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网站进行账号注册,网站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记。4.4未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5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6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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