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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HNGP2025-54R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海南大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南省海口市滨海路63号中科院北附楼503室2,730,800.00元99.2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1):

服务类(海南大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1-1物业管理服务1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新审判综合楼、龙泉法庭、新坡法庭、综合治理中心、干警食堂及外围办公区域等详见招标文件2025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元/年详见招标文件620,000.00
1-2物业管理服务2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新审判综合楼、龙泉法庭、新坡法庭、综合治理中心、干警食堂及外围办公区域等详见招标文件2025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元/年详见招标文件2,110,8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陈艳
评审专家:李强 、 王蔚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参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标准的80%收取。费用由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收取并向中标人出具代理服务费票据。 缴纳方式:以公对公转账方式将服务费缴入指定账户(账号将另行通知)。 2.投标人中标后,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否则,采购中心将不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3.不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1:2.307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海南大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4.2735.0010.0099.2711
海南第一成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3.6030.009.9593.5522
海南协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通过51.673.009.9864.6533
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
海南创建实业有限公司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富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朋宇组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海宏物业有限公司
海南海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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