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民路院区、龙子湖院区、东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25 04:12:14
| 一、项目信息 | ||||||||||||||||
| 1.项目名称: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民路院区、龙子湖院区、东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全院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 |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560000元 |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于2025年6月4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于2025年6月25日9:00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工作。投标截止后仅有郑州瀚洋天辰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项目废标。于2025年6月25日发布了废标公告。 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于2025年6月25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于2025年7月16日9:00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工作。投标截止后仅有郑州瀚洋天辰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项目废标。于2025年7月16日发布了二次废标公告。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采购人必须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不得将医疗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置。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与郑州瀚洋天辰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6日签署了《郑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特许权协议》,协议规定的服务区域为郑州市行政区域范围,该协议规定服务区域内产生的医疗废物由郑州瀚洋天辰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且特许权是独占的。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及两次招标均失败且仅有郑州瀚洋天辰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情形。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 1.名称:郑州瀚洋天辰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
| 2.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郭店镇 |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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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期限 | ||||||||||||||||
| 2025年07月21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 2025年07月21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25日18时00分 |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 |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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