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关于黔南州2025年刺梨产业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25 17:56: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YH[2025]-021-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黔南州2025年刺梨产业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 ZFCG20251010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30%,宣传广告全面铺开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宣传广告结束后,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项目实施相关佐证资料和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成效的评估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20%,合同履约及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30%,宣传广告全面铺开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宣传广告结束后,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项目实施相关佐证资料后支付合同价的20%,合同履约及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
| 2 | 第三章商务要求中第“二”条服务质量标准 | 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满足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标供应商须于广告投放验收时提供上刊报告,广告投放期结束前5工作日内提供下刊报告,广告投放期间,要保证有足够胜任相关工作的人员,每个月提供一份包含宣传内容的媒体 监测报告。广告宣传结束后,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成效的评估报告。 | 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满足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标供应商须于广告投放验收时提供上刊报告,广告投放期结束前5工作日内提供下刊报告,广告投放期间,要保证有足够胜任相关工作的人员,每个月提供一份包含宣传内容的监测报告。 |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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