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5-02-17 |
项目概况 辽阳市公安局公务车辆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000-07431 项目名称:辽阳市公安局公务车辆维修项目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4276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1、投标人更换配件要采购方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应使用全新合格正品产品。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2、投标人所维修的车辆出厂,应符合国家有关主要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出厂前要经专业质检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测,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 ★3、投标人须提供免费补胎、充气、动平衡服务;并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前,免费提供基础油水检查、调整制动系统、油路、电路、清洁车辆等服务,保证交车时车辆状态良好及内外整洁。 ★4、车辆维修时效保证,保养服务在1小时内完成;小修服务在3小时内完成;中修服务在48小时内完成;大修或需拆卸重要零部件服务须在96个小时内完成,且车辆进场后须优先处理。 ★5、投标人应提供一个干净的休憩环境,在顾客休息室内配备相关的服务、娱乐设施。 ★6、投标人须免费提供24小时专职救援车辆及专职救援人员。在故障车辆无法启动的情况下,须保证30分钟内能到达车辆所属单位,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 ★7、对送修车辆建立好车辆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保管好原始单据,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8、投标人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帐目,结算凭证、零配件采购进货单据数据真实并归档成册,易于查找,零配件价格全部实行电脑管理,结算单全部统一电脑打印。随时接受检查。 ★9、投标人应按采购方要求,定期将当月所有维修项目进行核算汇总(要保证采购方维修单与投标人的结算单内容统一,增加项目需要有采购方管理人员签字),上报采购方管理部门进行结算,结算后计入相关车辆档案。 ★10、投标人须提供免费接送服务,对于车辆不能及时维修好或其他需要司机等待较长时间的情况以及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取车,投标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为司机提供免费接送服务。 ★1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折扣率100%,最终结算是以实际发生的维修数量为准,并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的审核价格乘以供应商所报的审核价折扣率得出的价格为最终的结算价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7日23时59分至2025年02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APP观看网络直播,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