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第二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第二批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7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0012025000315
项目名称:2025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第二批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1 一类医疗器械:无需; 2.2 二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与采购的医疗器械类别保持一致,《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86号)产品除外); 2.3 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提供根据国办发〔2017〕41 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2)提供以下材料: 1、产品注册与备案: (1)一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2)二、三类医疗器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2、生产: 2.1 若医疗器械为自行生产的,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 2.1.1 一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1.2 二、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2 若为委托生产的,须提供受托生产企业的资料如下: 2.2.1 一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2.2 二、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2.3 除上述资料外,同时还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与受托生产企业的委托协议(若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文件中有体现,可不提供此协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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