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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管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YD[2025]ZC005TP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数量

采购标的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谈判保证金

1

1-1

1项

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194000

194000

物业管理

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p>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1日 至 2025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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