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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实验小学食堂后勤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实验小学食堂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18#楼03公建(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SZB2025-007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实验小学食堂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溪满族自治县实验小学食堂后勤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模式为“1+1+1”,如中标单位的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可续下一年合同,最多再续签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5日 至 2025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18#楼03公建(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18#楼03公建(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18#楼03公建(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非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授权人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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