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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营业执照综合应用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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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营业执照综合应用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关于电子营业执照综合应用技术支持服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0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电子营业执照综合应用服务需要与省局乃至全国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保持统一技术架构,并与省局和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进行数据交互,普华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软件开发、集成和服务单位。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为了保持电子营业执照相关系统的全国统一性、兼容性和延续性确保系统可用、安全、可靠运行,仅该公司具备相关条件。该项目采购来源唯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条件。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唯一供应商为普华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普华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301-118室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任大新河南工学院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张晓梅新乡市人民公园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任科华河南永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27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6月0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5月27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6月03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河南省星耀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异议须阐明不合理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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