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7-21 |
项目概况 民辅警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423-00058 项目名称:民辅警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3923.33 最高限价(元):423923.33 采购需求: 民辅警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团体意外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1日15时00分至2025年07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渠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