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招标投标

海城市南台镇第二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海城市南台镇第二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8-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381-019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城市南台镇第二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来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7.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更改为: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工程量清单部分增加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原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8日9点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8日13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3、 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邮寄(建议采用顺丰)的方式提交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U盘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至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村委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收件人: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12-3365556),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彭州市九尺镇人民政府彭州市九尺镇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下一篇: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