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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机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机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路水岸小镇四区13号楼102号底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YDZB-2025-082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机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人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4日 至 2025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路水岸小镇四区13号楼102号底商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须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格式填写); 7.信用截图; 8.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能体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 注: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胶装成册2套(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路水岸小镇四区102号底商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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