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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JSZC-320100-JZCG-G2025-017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2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G2025-0177

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务服务、安保服务、保洁服务、维修服务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每年服务期满,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提供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或自开展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公安局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站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5.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或质疑向采购人提出,《质凝函》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或质疑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函》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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