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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2025年淮安市义务植树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淮安市义务植树活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北区1号楼4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SZX-磋商-2025002

项目名称:2025年淮安市义务植树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5年淮安市义务植树活动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活动日当天完成义务植树活动栽植任务,在确定的活动日配合完成义务植树栽植任务,3月15日完成所有栽植任务。(活动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8.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北区1号楼411室

方式: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请供应商于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及报名费缴费凭证,发送至江苏城市之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66235995@qq.com ,资料发送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确认,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接收人核对无误后将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如因发送的确认函中信息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北区1号楼4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北区1号楼4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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