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政府机关食堂2025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28 04:16:12
一、项目编号:[350703]C2JS[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政府机关食堂2025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好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7号(世纪星城B区)14幢1层106室 | 518,000.00元 | 97.5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福建好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餐饮服务 | 食材配送 | 食材配送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 1年 | 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 51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杨帆 |
| 评审专家: | 叶贵忠 、 江顺文 、 刘香珠 、 黄长旺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整的按3000元收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代理服 务费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 以充分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专家评审费由业主(采购人)支付(根据闽财购函〔2017〕64号文件规定)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材配送服务:0.77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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