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5-26 |
项目概况 辽宁材料实验室纳尺度扫描电化学分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23716 项目名称:辽宁材料实验室纳尺度扫描电化学分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20000 最高限价(元):9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标的必要性 纳尺度扫描电化学分析系统凭借其高分辨率和精准度已经成为研究多种材料的理想工具。例如,材料表面的腐蚀过程和防护层的有效性;材料表面元素状态研究、废钢残留元素分析,还可以在薄膜材料或涂层上进行电化学导电性能的表征和研究。此外,它还可以用于研究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等能源材料的电化学性能和稳定性,通过实时监测电池的形貌和性能变化来优化其设计和工作条件。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材料表面的腐蚀过程和防护层的有效性;材料表面元素状态研究、废钢残留元素分析,微区形貌测量、微区阻抗测试、原位测量局部电化学活性、表面电位测量、界面间物质转移;电极/电解液界面上的电化学反应动力学。 (三)采购标的场地要求 无特殊场地需求,该设备安装在气浮隔振平台上,占地面积不到2平米。 (四)采购标的数量:1台。 (五)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 (六)采购项目交付地点:辽宁材料实验室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开标楼一楼第三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2}363号文件等相关通知。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文件。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