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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丽水长三角招引中心)2025-2026年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丽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项目名称:丽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丽水长三角招引中心)2025-2026年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丽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丽水长三角招引中心)2025-2026年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7

预算金额(元):410000

单位:月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5年11月-2026年6月办公场地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1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丽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与上海鹰大实业有限公司连续4年承租办公用房,已投入大量硬件设备设施,地理位置已众所周知。若更换场地,需重新进行装修布置、设备迁移、地址变更备案等,不仅产生额外费用,还将导致日常办公中断。现原承租合同到期,若改租房产会造成原有投资损失和重新装修的费用。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租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推荐供应商上海鹰大实业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鹰大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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