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工程安全协议书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7-28 12:56:55
为了保障建筑劳务工程的安全,促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共同维护工程安全。
一、安全责任
1.1 总承包商承担建筑劳务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措施,并落实到各分包单位。
1.2 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总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要求,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安全管理
2.1 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2.2 每天开展安全例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预案,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设施
3.1 按照相关规定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网、安全带、安全帽等,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2 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事故处理
4.1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警、报告相关部门。
4.2 对事故现场进行及时清理和安全隐患排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五、协议解释
5.1 本安全协议书由总承包商和各分包单位共同解释。
5.2 凡因执行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安全协议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双方遵守并执行本协议的各项内容,确保建筑劳务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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