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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工安全十六条规范

云南建工作为一家专业的建筑施工企业,一直注重安全生产。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减少事故频发,制定了以下十六条规范。

第一条、施工前检查隐患

施工前工作,必须进行全面细致的验收,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第二条、搞好管理

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通报上级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重视培训

对施工人员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必要培训。

第四条、加强安全检查

每班施工前必须对拟作业的设备、工具及场地、各种管线设施进行检查。

第五条、配备安全用品

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一定量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个人防护具必备

操作高处或机器设备的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带和特别防护用品。

第七条、流动工人归队制度

流动人员必须做好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手续,每天上班必须打卡,并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第八条、定期检查设施

机器设备和建筑材料的使用情况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九条、紧急情况应急措施

制定相关应急措施,对施工可能出现的逃生、救护等情况,定出明确的应急航线及逃生设施。

第十条、安全监控系统

建立安全监视系统,监视工地的安全与生产情况,及时预防或处理火灾、爆炸、盗窃、意外坠落等事故。

第十一条、材料质量检测

检测施工所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确保材料符合当地、国家建筑施工材料标准。

第十二条、现场隔离

工人施工时必须与外界隔离,控制外面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防止施工区域出现闲杂人等。

第十三条、遵循施工规程

遵循施工规范,确定施工流程及工序,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

第十四条、设备保养维护

对施工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工作正常,避免设备事故和故障。

第十五条、认真记录

施工计划、工序及质量等工作跟踪都必须认真记录,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发现、跟踪及处理问题。

第十六条、项目完结验收

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并对施工完成品质和施工期间造成的污染进行检测,确保环境和人体健康不受到伤害。

以上是云南建工安全十六条规范,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提升工地施工安全水平,让我们共同遵守这些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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