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维修维护合同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7-28 22:13:33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__(日期)签署:
1.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建筑内的设备进行维修和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梯、供暖系统、通风系统等。
2. 维修标准
乙方应按照行业标准和甲方的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必要的维修。维修工作应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建筑内部环境的舒适和安全。
3. 维护周期
维护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维护时间由双方商定,但如有紧急情况,乙方应立即响应并进行维修。
4. 服务费用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周期支付维修维护费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 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维修维护不到位或者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期限),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继续续签。
7.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______(仲裁机构)仲裁。
8.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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