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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购销合同

建筑工地购销合同是指建筑工地发起人与工程材料供应商签订的一种合同,在合同中确定双方在工程材料供应事项中的义务和责任,是落实建筑材料交易管理制度的重要文件。

合同签订方

建筑工地购销合同签订方包括建筑工地发起人和工程材料供应商。

合同内容

1.货物描述:包括物品名称、重量、规格、型号等。

2.交货期限:在建筑工地所规定的时间内交货。

3.交货地点:建筑工地内指定的交货地点。

4.数量:工程材料的数量应与合同中所规定的数量一致。

5.价格:工程材料的价格以合同为准。

6.付款方式:工程材料供应商可以选取全款付款或分期付款。

7.特别约定:对于合同中其他需要协商的事项进行约定。

合同履行

1.建筑工地发起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进行付款。

2.工程材料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进行交货,并保证交货的质量和规格。

3.合同双方在履行中发现问题,应配合解决,协商一致。

合同解除

1.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争议解决

1.当有争议时,应协商解决。

2.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合同变更

1.合同变更应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签字盖章。

建筑工地购销合同是保障建筑工地正常进行的重要文件,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工程材料供应的质量和工期,实现双方互惠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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