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附属工程不得抵扣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7-30 04:52:18
建筑设备附属工程是指建筑物中与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设计有关,但不包括设备及设施系统的各种专业工程。比如说建筑物的电动门、楼梯扶手、窗帘、防火门等都是设备附属工程。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建筑设备附属工程不得作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扣除项目。这是因为设备附属工程属于建筑物周转设备,不是独立的生产机器设备,所以无法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例如,某企业在建筑物内加装防火门,如果企业需要报销这笔费用,就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需要使用普通发票来报销费用,并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之中。
但是,设备及设施系统可以抵扣
虽然建筑设备附属工程不能抵扣,但设备及设施系统可以抵扣。
设备及设施系统是指建筑物内与生产使用有关的各种设备、管道、桥架、线缆、连接器、控制仪表和配件、附件等,以及配套的安装与调试、试运行、维修保养等服务工程。例如,厂房内的发电机、制冷机、通风设备等都属于设备及设施系统。
企业在购置设备及设施系统时,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同时,企业还可以向财政部门申请到可抵扣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资格,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
在建筑物内进行设备安装和维护保养时,企业需要注意相关的税收政策。建筑设备附属工程不能抵扣,但设备及设施系统可以抵扣。因此,在企业购置设备时,建议选取设备及设施系统,以享受增值税抵扣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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