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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联合体协议书范本

建筑项目联合体协议书是建筑企业之间达成一致,共同承担建筑项目的权责利关系的文件。协议书约定了联合体的组成成员、项目承包范围、质量标准、费用核算、利润分配等事项。以下是模板协议书范本,仅供借鉴。

第一条 协议的缔结

1.1 本协议是由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通过友好协商,自愿缔结的,是关于承包建筑项目的一项合同。本协议内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1.2 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自愿组成建筑项目联合体,简称“本联合体”。本联合体共同承包由甲方投标并中标的建筑项目(项目名称、地点、建筑规模等详细信息见附件)。

第二条 本联合体的组成成员

2.1 本联合体的组成成员分别是: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丁方:(以下简称“丁方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2.2 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应由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并负有代表本单位作出的承诺和保证。

第三条 本项目的承担和分工

3.1 本联合体共同承包的建筑项目,由甲方单位负责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职责,乙、丙、丁三个单位分别负责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职责。

3.2 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分别承担相应的权责,对所承担的任务愿意尽较大的努力,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3.3 各成员单位不得随意更改自己的任务描述或者相应的任务分配。如果确实存在修改任务的必要,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单位的全体会议投票通过,方可生效。

第四条 质量标准

4.1 本项目全部工程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质量标准规定施工,保证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4.2 各成员单位应当勇于承担自己的质量保证职责,保证所承担的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如因建筑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由质量问题所在成员单位负责维权和赔偿。

第五条 费用核算

5.1 本项目各项费用应由各成员单位按照初始约定比例分摊。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支出的成本和费用应当进行准确、清晰、详细的记录,便于核算和日后利润的分配。

5.2 本项目所产生的账务应及时经过四家成员单位全体代表会议确认后才能出账。出账前,各成员单位应认真核对自己的成本和费用,确保数据正确无误。

第六条 利润分配

6.1 本项目的利润分配比例(投资回报率)由各成员单位在前期协商确定。各成员单位在项目营收后,应当按照初始约定比例分阶段分配项目利润。所有分配不得造成利益的不均衡。

6.2 各成员单位在进行利润的分配时,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或方式,必须如实按照实际的投入比例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

第七条 协议的解除

7.1 任何一方单位都有权在提前与本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协商后,提前结束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另外,本协议达成后,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由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的,各成员单位感到损失,应一起承担责任,按照实际投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损失。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和作用

8.1 本协议经过本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的代表会议通过,即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应经过本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的代表会议通过。

8.2 本协议对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有约束力。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各成员单位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成员单位各执一份。甲、乙、丙、丁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丁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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