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合同管理流程规范
一、目的
制定本规范是为了规范工程招标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工程招标合同管理高效、规范、透明,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使用政府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管理。
三、定义
1. 工程招标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就工程建设项目签订的,明确工程建设内容、质量、工期、价格、付款方式、履约保证等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2. 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3. 中标人:经招标程序被确定为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的单位或个人。
4. 合同管理:招标人对工程招标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全过程进行的监督、协调和管理。
四、流程
工程招标合同管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合同签订前
(1)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拟定工程招标合同。
(2)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合同条款,并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3)招标人组织中标人签订工程招标合同。
2. 合同签订后
(1)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
(2)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建设义务。
(3)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办理工程验收和结算。
3. 合同变更
(1)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化等原因,需要对工程招标合同进行变更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向中标人提出变更要求。
(2)中标人应当在收到变更要求后,及时提出变更建议。
(3)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一致后,签订工程招标合同变更协议。
4. 合同解除
(1)中标人因故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招标人可以解除合同。
(2)招标人违反合同约定,中标人可以解除合同。
(3)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5. 合同终止
(1)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的,合同终止。
(2)工程建设项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继续进行的,合同终止。
(3)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五、管理要求
1. 合同文本规范
(1)工程招标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2)合同文本应当清晰、完整、严谨,避免歧义和漏洞。
2. 合同签订程序
(1)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应当审查中标人的资质、履约能力等情况,确保中标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当签署合同文本,并加盖公章。
(3)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应当将合同文本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3. 合同执行监督
(1)招标人应当建立合同执行监督机制,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招标人应当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4. 合同变更管理
(1)合同变更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2)招标人应当对合同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3)合同变更协议应当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一致后签订。
5. 合同解除和终止管理
(1)合同解除和终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2)招标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中标人,并说明理由。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清算债权债务。
六、责任
1. 招标人责任
(1)负责组织招标活动,确保招标程序公平公正。
(2)负责与中标人签订工程招标合同,并监督中标人的履约情况。
(3)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和结算。
(4)负责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办理。
2. 中标人责任
(1)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建设义务。
(2)负责向招标人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和信息。
(3)负责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配合招标人办理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手续。
3. 评标委员会责任
(1)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中标建议。
(2)负责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合同条款。
(3)负责对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审查。
七、附则
本规范由招标人根据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制定。本规范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