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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台验收规范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窗台的验收。

二、验收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27

《窗台设计与施工标准图集》01J601

三、验收项目

1. 外观质量

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纹、空洞、脱皮、鼓包等缺陷。

棱角整齐,无毛刺。

颜色均匀,无色差。

2. 尺寸偏差

长度、宽度偏差不得大于±2mm。

高度偏差不得大于±1mm。

角平偏差不得大于±1mm。

3. 安装质量

安装牢固,无松动、脱落现象。

与墙体连接严密,无缝隙。

与其它构件搭接合理,无碰撞、干涉。

4. 防水性能

与墙体连接处无渗漏现象。

表面无明显积水。

5. 耐久性

抗冻融性能良好,无冻融破坏。

耐紫外线性能良好,无褪色、变色现象。

6. 其他

符合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

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验收方法

1. 目测检查

检查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安装质量。

2. 尺量检查

使用卷尺或钢尺测量尺寸偏差。

3. 渗水试验

在窗台表面喷水或淋水,检查有无渗漏现象。

4. 耐久性试验

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冻融试验和紫外线照射试验。

五、验收标准

1. 合格标准

符合本规范规定的验收项目和要求。

2. 不合格标准

不符合本规范规定的验收项目和要求中任何一项。

六、验收程序

1. 自检

施工单位应组织自检,并填写自检报告。

2. 监理验收

监理单位应根据自检报告和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

3. 竣工验收

竣工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验收。

七、注意事项

1. 材料选取

选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窗台材料。

2. 施工工艺

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3. 验收时机

在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

4. 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应填写验收记录,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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