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新老项目界定
您好,我想问一下有关于“建筑业营改增新老项目界定”的问题,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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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煜祺岩土工程师 深圳*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营改增是指在所有增值税纳税人中,以营业税纳税人为主导,逐步减少营业税应纳税品目,扩大增值税纳税品目,使所有销售和进口货物以及提供的服务都适用增值税,完成营业税到增值税的转换。建筑业也被纳入了营改增的范畴之中。
新项目
在营改增后,如果建筑业企业新建一栋房子或新建一个项目,就应该将该项目作为增值税纳税项目来处理,适用增值税税率。这些新项目是建设项目,建筑服务将提供如下形式的服务:设计、询问、施工、监理等。
老项目
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如果处理旧建筑项目,这些项目属于增值税纳税项目。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建筑业的老项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界定:
- 建成日期在5年以内的固定资产;
- 建成日期在5年以上的固定资产,但建筑企业在2016年5月31日前已经向地税、国税提供了工程竣工验收、现场防水验收以及设备验收证书且认定为营业税纳税项目或缴纳了房产税并持有缴纳证明的;
- 建筑企业缴纳了房产税或土地使用税并持有缴纳证明的固定资产,但2016年5月31日前没有向地税、国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现场防水验收以及设备验收证书。
在新老项目的划分方面,建筑企业应注意审慎处理,确保正确界定和申报增值税纳税项目。另外,老项目的确认需要的文件可能较多,建筑企业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避免申报出错,受到税务局的惩罚。
回复时间:2025-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