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承揽合同书
您好,我想问一下有关于“建筑工地承揽合同书”的问题,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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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俊鸿建筑设计工程师 池州*辉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双方甲乙双方就本《建筑工地承揽合同书》所涉事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xxxxxx
2. 工程地址:xxxxxx
3. 工程内容:xxxxxx
4. 工程总造价:xxxxxx元(大写xxxxxx元整)
二、工程时间
工程开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工程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三、工程质量标准
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并经业主验收合格。
2.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年。
四、工程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工程费用总额为:xxxxxx元(大写xxxxxx元整)
2.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开工前,业主支付总工程造价的xx%作为预付款;
(2) 工程完工后,业主付清尾款。
五、工程备品备件
1. 根据有关规定,工程备品备件应在工程竣工后协商解决。
2. 工程备品备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应在工程费用总额中列为支出项目。
六、工程保险
1. 乙方应为本工程购买工程一切险和施工过程中施工保险。
2. 工程一切险的费用由业主承担,施工过程中施工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2) 合理配合乙方施工;
(3) 对工程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要求乙方整改。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完工义务,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2)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人安全卫生保障,遵守安全防护要求;
(3) 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八、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应在工程款未付清时,按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应依法向有关司法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工程款之日止。
回复时间:2025-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