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法条
您好,我想问一下有关于“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法条”的问题,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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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苑杰消防水电工程师 阳江*安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
第一条:合同订立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订立,并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工程范围、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进度、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
第二条:工程范围
分包合同应当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内容、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等。双方应当对工程范围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合同中详细列明。
第三条:工程质量
分包合同应当明确工程的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规格、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双方应当共同遵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第四条:工程进度
分包合同应当明确工程的进度计划,包括施工周期、各阶段工期安排等。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第五条:支付方式
分包合同应当明确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包括工程款支付比例、支付时间节点等。支付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完成情况进行,确保合同款项及时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第七条: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对于分包合同中未尽事宜,可以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自行约定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为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相关法条,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遵守,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回复时间:2025-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