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空气质量标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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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静雅市政工程师 武汉晗*建筑工程集团
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随着现代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建筑设计空气质量标准的制定变得愈发重要。
空气污染物限值
GB/T 18883-2002标准中规定了室内空气中污染物的限值标准,包括:
1. 一氧化碳(CO):25mg/m^3
2. 二氧化碳(CO2):1000mg/m^3
3. 臭氧(O3):0.1mg/m^3
4. 二氧化氮(NO2):0.15mg/m^3
5. 硫化氢(H2S):0.1mg/m^3
6. 氨气(NH3):0.02mg/m^3
7. 酸度(H+):10^-5 mol/L
8. 粉尘(PM10):0.15mg/m^3
9. 细菌(Aerobic Plate Count):<=500CFU/m^3
10. 真菌(Aerosolized Yeast and Mold):<=500CFU/m^3
其他要求
除以上污染物限值要求外,GB/T 18883-2002标准还提到了其他要求:
1. 室内空气中的噪音限制在45dB以下。
2. 室内温度不低于15℃,不高于28℃,超过28℃时要做好通风降温。
3. 室内的通风量应该要达到人均25m^3/h以上,有条件时甚至可以达到40-60m^3/h。
注意事项
建筑师在设计室内环境的时候,除了要满足以上的空气质量标准外,还要注意下列事项:
1. 如果室内空气质量问题频繁出现,需要引起重视,可能需要重新改变设计。
2. 通风口的设计和布局也是很关键的,在保证通风情况下,要尽量避免通风口设置在靠近人的位置,防止局部感染。
3. 通风方式也要考虑,通风可以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也可以采用两者结合的方式。
4. 室内设施也需要考虑到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如果有室内烟草吸食或者燃料燃烧等行为,需要通过适当措施加以限制。
GB/T 18883-2002标准提供了建筑师设计室内环境的基本标准,但在设计时还需要考虑人类的生活和工作习惯,设计一个符合需求的室内环境。
回复时间:2025-0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