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工人劳务合同
您好,我想问一下有关于“工程建筑工人劳务合同”的问题,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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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志勇机械工程师 南通潋*建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为了完成特定工程项目,需要聘请乙方作为建筑工人提供劳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合同。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指定的工程建筑项目,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任务。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制度,服从工程现场的指挥。
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劳务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要求。
第三条 工资支付
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和结算周期,及时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2. 乙方应如实记录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配合甲方进行工资结算。
第四条 保险及福利
1. 甲方应为乙方购买工伤保险,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医疗救助。
2.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劳务或履行其他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必要的保险福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劳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终止。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劳务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劳务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合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回复时间:2025-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