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大学室内体育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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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伟祺道路与桥梁工程师 佛山源峰建筑消防有限公司
建筑大学室内体育馆为建筑大学举办体育活动及培养学生体育爱好的重要场所,现拟定本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如下:
第一条 建筑大学的权利和义务
1、为建筑大学师生举办体育活动,提供室内体育场馆,并根据需要配备相应体育器材。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卫生标准,做好室内体育场馆的日常清洁、保养和维修工作。
3、制定场馆使用规章制度,引导师生遵守,并设立管理人员实时监督管理场馆。
第二条 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缴纳场馆使用费,保证场馆使用期间的安全及设备完好。
2、遵守建筑大学制定的场馆使用规定,保证场馆使用期间不损坏设施。
3、对于场馆使用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及不可抗力因素,合作方应及时向建筑大学进行报告,与建筑大学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条 支付方式
1、场馆使用费按照协商确定的标准支付。
2、合作方应于场馆使用前缴纳所有场馆使用费,并签署使用协议。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期满前,双方各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对于未遵守本合同的一方,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则应向有关行政机关或者仲裁机构进行申请并遵守裁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需续约,应另行协商。双方一同认真遵守合同规定,加强沟通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体育运动氛围。
回复时间:2025-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