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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合同

提问人:宰越泽
您好,我想问一下有关于“郑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的问题,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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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宗鑫鹏
    宗鑫鹏
    测量工程师 许昌*顺建筑脚手架有限公司

    本劳务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甲方名称]

    乙方:[乙方名称]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规范甲方与乙方在郑州市建筑工程领域的劳务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服务内容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安排和要求,提供建筑工程所需的劳务服务。

    2. 劳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装修、维护等。

    三、工作时间

    1.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如确需工作,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四、报酬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报酬标准,及时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2. 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

    五、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在合作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对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及合同内容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七、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劳务完成并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终止。

    2.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郑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202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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