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总包国企合作协议书
您好,我想问一下有关于“建筑总包国企合作协议书”的问题,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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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昊然化工工程师 衡阳*昌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合作,共同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特就建筑总包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合作范围
1. 双方合作的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总包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和范围详见合作协议附件。
2. 双方将在项目开工前确定具体的工作分工和责任,确保项目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合作方式
1. 双方采取联合承包的方式进行合作,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 在合作过程中,双方需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合作期限
1. 合作期限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 若双方需终止合作,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照约定程序进行协商解决。
权利与义务
1. 双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获取相应的合作收益。
2. 双方有义务按时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3. 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合作项目的合法权益。
保密条款
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和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 合作结束后,双方应归还对方提供的涉密资料或进行合理销毁。
争议解决
1. 若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2. 若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回复时间:2025-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