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战略合作协议合同
您好,我想问一下有关于“建筑业战略合作协议合同”的问题,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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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荣轩机电安装工程师 梅州*荣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鉴于参与各自建筑项目需要实施战略合作,双方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规范建筑行业中各方合作的原则和方法,促进合作双方的共同发展,并在提高整个建筑行业的水平,实现共赢的基础上推进建筑业的发展。
二、合作范围
本协议的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共同开拓市场,互留业务机会或合作资源;
- 共同研究开发建筑领域创新技术,共享研究平台;
- 共同开展人才培训或联合招聘,共享出色人才资源;
- 共同推进行业标准制定,共同维护行业良好发展环境等。
三、合作方式
本协议的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合作双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互通有无,互相促进,并在业务得到大幅发展的情况下,通过合资、联营等方式进行加强打造;
- 共同整合利用各自的资源,共同开发市场,扩大业务范围;
- 共同研究发展创新技术,共享研究平台;
- 共同拓展人才培养和招聘渠道,共享人才资源;
- 共同推进行业标准、规范、法律的制定和更新;
- 共同开发国内及海外市场,促进行业国外化发展等。
四、合作成果与分成
本协议的成果与分成包括以下内容:
- 双方共同研究、开发的创新技术,均按照出资的比例进行分成;
- 双方共同参与市场开发、承接的业务,利润按照出资的比例进行分成;
- 参与联合招聘或人才培训的收益,按照出资的比例进行分成;
- 合作推进的行业标准、规范、法律制定及更新的有关成果,双方共同享受;
- 其它未尽事宜,合作双方共同商定。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从签订之日起至建筑项目竣工并验收结束之日止,如需延期或中途解除,需双方协商一致。
六、合作保密
本协议的合作保密包括以下内容:
- 双方合作内容及机密信息,不得向外界透露;
- 本协议签订以来,双方共同研究的各种技术信息、机密文件和资料,要严加保密。
七、合作解除
本协议的合作双方同意在下列情况下,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
- 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
- 出现合作违规行为或其他涉及到故意破坏合作的行为,无法达成和解的;
- 其他经合作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
八、本协议的生效及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因合作需要,需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应通过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变更并签署协议。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若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以上为建筑业战略合作协议合同,请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内容。
回复时间:2025-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