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水稳沥青施工合同书
-
浦新杰机电安装工程师 贵阳*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道路水稳沥青施工合同书是规范道路水稳沥青施工过程,明确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书。该合同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对工程范围、施工工期、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进行明确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一、 合同双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道路水稳沥青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2.3 工程范围:
2.4 工程内容:
道路路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水稳层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沥青面层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2.5 承包方式: (可选取以下一种或几种组合)
包工包料
包工不包料
部分包工包料
2.6 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具体以经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清单为准。
三、 施工工期
3.1 本工程总工期为 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3.2 乙方须按照经甲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材料、设备或资金等,影响工程进度的;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程停工的;
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四、 质量标准
4.1 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4.2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和监理方的监督检查。
4.3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五、 安全文明施工
5.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2 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3 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做好防尘、防噪声、防污染等工作,文明施工。
5.4 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工程款支付
6.1 本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可选取以下一种或几种组合)
按工程进度付款
按月结算
一次性付款
6.2 具体付款节点和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
6.3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应的付款申请和工程量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七、 违约责任
7.1 甲方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天 ‰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材料、设备或资金等,影响工程进度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2 乙方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的,应按逾期天数每天 ‰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无偿进行返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由乙方承担。
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八、 争议解决方式
8.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
9.1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2025-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