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业务模范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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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业务模范精英是指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廉洁自律,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障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表彰奖励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
一、设立背景
政府采购是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系到政府采购制度的健康发展。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立足岗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2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政府采购业务模范精英活动的通知》(财库〔2012〕12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政府采购业务模范精英活动。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全国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中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在职人员。
评选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政府采购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出色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业务能力突出。熟悉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障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和政策研究,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成绩突出,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较大贡献。
(四)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树立了良好的职业形象。
四、评选程序
政府采购业务模范精英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推荐申报。各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资格审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
(三)专家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评审,提出拟表彰人选。
(四)社会公示。对拟表彰人选进行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五)审批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社会公示情况,最终确定表彰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五、表彰和待遇
(一)对评选出的政府采购业务模范精英,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
(二)各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结合实际,对评选出的政府采购业务模范精英给予适当奖励。
六、意义和影响
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模范精英评选表彰活动,对于激励广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立足岗位,推动政府采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树立行业标杆。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了一批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为广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引导和激励广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提升职业荣誉感。评选表彰活动提高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增强了政府采购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了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三)推动政府采购事业发展。评选表彰活动营造了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了政府采购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七、发展趋势
未来,政府采购业务模范精英评选表彰活动将进一步完善评选机制,创新评选方式,扩大评选范围,加强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评选表彰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激励更多出色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为政府采购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模范精英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领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岗位,为推动政府采购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回复时间:2025-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