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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中关于风雨连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提问人:阎越泽
您好,我想问一下有关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中关于风雨连廊的面积计算规定”的问题,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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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俊良
    康俊良
    地下工程工程师 宿州*顺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及相关地方性补充规定,关于风雨连廊的面积计算规定如下:

    1. 基本定义

    风雨连廊通常指连接两栋或多栋建筑物的有顶盖的通道,用于遮风挡雨,常见于学校、医院、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建筑中。

    ---

    2. 面积计算规则

    (1)有永久性顶盖的风雨连廊

    -两侧有围护结构(如墙体、栏杆等): 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 全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

    -仅一侧有围护结构: 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仅立柱支撑): 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建筑面积。

    (2)无永久性顶盖的风雨连廊

    - 不计算建筑面积(如临时性遮阳棚)。

    (3)特殊层高处理

    - 层高≥2.2米的风雨连廊,按上述规则计算; - 层高<2.2米时,不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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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地方性补充规定(如上海)

    部分城市可能对风雨连廊的容积率计算有特殊要求(如不计入容积率),需结合地方规划文件(如《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规定》)具体分析。

    ---

    4. 示例

    某学校风雨连廊连接两栋教学楼,顶盖为永久性钢结构,两侧为玻璃围栏: - 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全面积 计算; - 若仅一侧有围栏,则按顶盖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如需进一步核实地方细则或项目案例,可提供具体参数。

    回复时间:202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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